【医疗出口大利好】新版《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》5 月 1 日实施!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6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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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 2025 年第 126 号公告:新版《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》2026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,替代 2015 版。
一、四大核心突破(企业福音)
申请主体放宽
旧规:仅限注册人 / 备案人
新规:扩大至取得生产许可证 / 备案的生产企业(未注册产品也可申请)
两类证明清晰区分
证明 (I):产品已在中国注册 / 备案(国内合法销售)
证明 (II):产品未在中国注册(仅用于出口 / 海外临床)
有效期延长
取消 “最长 2 年” 限制
I 类器械有效期≤3 年,以证件最先到期日为准
流程大简化
办理时限≤20 个工作日(不含检查 / 整改)
电子证书 = 纸质证书,支持网上办理
省级药监直接签发,无需上报国家局
二、监管同步加强
质量体系严查:新增 GMP/ISO13485 现场检查。
造假严惩:提供虚假材料 5 年内不受理,追究法律责任。
三、对企业的价值
未注册产品可出口:解决 “国内没证、海外有证却不能开证明” 的痛点。
对接欧盟 CFS:证明 (II) 可直接用于欧盟 CFS 申请。
降本提速:周期缩短 50%,减少跨部门跑腿。
行动清单:
4 月底前完成资料准备,5 月起按新规申请。
未注册产品:尽快准备体系审核 + 海外注册证





